各院(部),各部门:
为使学校采购工作更规范、高效地开展,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嘉应学院货物和服务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采购工作中需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集中采购的范围及限额
(一)凡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须政府集中采购,如:台式计算机、便携计算机、空调、服务器、交换机、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机、一体机、照相机、碎纸机、电冰箱、电视机、速印机、摄像机、办公家具、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复印纸、硒鼓粉盒等(详见附件1)。
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计算机、空调是批量集中的采购品目,对于此类品目的设备参数不能自行选择(可供选择的参数详见附件2),2017年省财政厅共组织5期批量集中采购,分别在3月、5月、7月、9月和11月各组织实施1期,请各部门和老师注意计划申报的时间。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之外单次采购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2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
二、自主采购的范围及限额
单次采购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2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内的除外)的货物和服务,各单位可自行采购。
三、采购计划的编报时间要求
学校货物采购以年度计划安排为主,应尽量减少安排临时补充计划。
临时补充计划原则上每季度首月10日前编报。因情况特殊的临时购置计划须按规定审批后另行编报。
四、采购项目计划立项须注意的问题
(一)达到2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立项和论证。
(二)10万元(含)以上的购置计划需经审计部门审核并按学校“三重一大”的规定管理。
五、个人科研、教改项目计划的申报
科研、教改、创新强校等个人项目需购置货物(设备)的,由项目负责人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采购申请,再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编制购置计划。
六、采购计划的申报材料
申报计划需提交:计划申请表、项目立项审签表、论证报告、用户需求书、集中采购项目审签表。
以上申报表格可自行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网页下载。
七、采购进口设备需单独按进口设备采购管理规定申报
八、采购计划论证重点
论证的重点是货物配置、技术指标及商务要求,包括货物数量、配置、技术指标、可靠程度、可维护性、安全性和节能性。以及对商务要求的合法性和预算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价等。特别要注重重要核心参数、技术指标的论证。
感谢广大教职员工对学校采购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2日
附件1:《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网址 http://www.gdgpo.gov.cn/show/id/40288ba957527741015755cc9b4c23d3.html
附件2:批量集中采购的参数网址 http://210.76.73.185/notices/purchaser_standard
编报计划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的预算金额、型号可参考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210.76.73.186/)